第壹條為了嚴明公安機關紀律,規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行為,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第二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關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的規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違法違紀,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依照本命令處罰。
公安機關的性質
公安機關是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武裝公安行政和刑事執法機關。這壹概念表明了公安機關性質的三個方面:即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公安機關是國家的公安行政機關和刑事執法機關;公安機關全副武裝。公安機關是國家的行政機關,同時又負責刑事案件的偵查,所以也是國家的司法機關之壹,具有雙重性質。公安機關是政府的職能部門,依法管理社會秩序,行使國家行政權力。同時,公安機關依法偵查刑事案件,行使國家司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