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管理和教育。檢查監管場所管理教育情況,督促落實各項管理教育制度;?
3.安全預防措施。掌握監管場所的安全工作情況,監督各項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實;?
4.制度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公共機關頒布的有關規章制度,結合監督工作實際,負責制定相應的監督工作實施細則和監督場所管理辦法;
監督檢查全市公安機構管理政策和制度的執行情況,指導和監督實施分級管理,承擔本市機構日常檢查和考核的職責;
指導本市監獄的安全防範、教育轉化和挖罪工作;調查處理監獄安全事故;負責本市監獄罪犯減刑、假釋和監外執行的審查控制;依法對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武裝警戒監管,確保安全;依法管理在押人員,確保安全,保障行政執法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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