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曹建明在全國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審判,為建設創新型國家、構建和諧社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妥善處理六大關系準確把握知識產權審判司法方針政策(二)關於保護私權與維護公共秩序的關系,知識產權是私權,但權利的行使也會涉及公共秩序問題。壹方面,知識產權審判要強化私權保護意識,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通過保護私權實現鼓勵創新的法律意圖。另壹方面,私權的保護必須服從法律為維護公共秩序而設定的強制性規範。特別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事項,壹律不得保護;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性規定的知識產權合同,壹律認定無效,以達到公法控制、維護公共秩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