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發生合並、分立、重組、撤銷、解散或者破產,且該單位賬戶余額、結轉數為零後,方可申請註銷。職工無接收單位,不符合註銷條件時,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公積金中心封存,並通知職工。
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合並是指在管理部門完成新增、封存、解封變更確認後,按照封存賬戶合並為繳存賬戶的原則,在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姓名完全壹致的前提下,自動合並壹個繳存人在公積金管理系統中的多個賬戶的業務。
綜上所述,查詢公積金,銷戶,意味著賬戶已經停用,單位不是在給妳交公積金,妳可以繼續給新公司交公積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