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對不戴口罩的罰款不合理。公司有權制定規章制度規範員工行為,但單位應依法建立健全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員工權利。如果僅僅因為員工短時間沒有佩戴口罩而進行罰款,可能不符合理性和公平的原則。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二條
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和勞動衛生條件不符合國家要求或者未向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防護設施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停產整頓;對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造成重大事故和職工生命財產損失的,對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十三條
用人單位強令勞動者違章冒險作業,造成重大傷亡事故和嚴重後果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公司的罰款投訴流程如下:
1,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3.如果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您可以在收到仲裁函後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