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不提供工資單是壹種侵權行為。如果公司不發工資,員工可以投訴公司。投訴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應註意的事項,註意攜帶相關書面投訴材料、勞動關系證明、拖欠工資證明等。
2.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督。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之壹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的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不投訴工資,公司需要什麽資料?
公司不發布工資投訴需要以下信息:
1.妳在本單位工作的證明,如勞動合同、考勤記錄、工作證、工作服等。
2.妳的工資金額和工資發放時間;
3.如果單位以現金支付,會有簽名領取記錄或者相應的收據,可以讓單位證明確實收到了工資;
4.證人證詞;
5.能夠證明單位未支付工資的其他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