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發年終獎是合法的,因為年終獎不是國家法律強制規定的,而是企業根據自己的規章制度決定的。如果勞動合同中對年終獎有具體約定,那麽公司應該按照約定支付;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提到年終獎,公司也沒有相關的支付制度,那麽公司不發年終獎並不違法。但需要註意的是,公司必須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基本工資,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如果公司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承諾支付年終獎,但未能履行這壹承諾,則可能構成違反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通過勞動仲裁等方式維護自身權益。
公司不發年終獎的條件:
1.公司經營狀況:如果當年公司經營不善,虧損嚴重,可能沒有足夠的資金發放年終獎;
2.合同約定: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未明確約定年終獎的,公司不得發放年終獎;
3.公司規章制度:沒有公司內部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和條件,公司不得發放年終獎;
4.績效考核結果:有的公司將年終獎與員工的績效考核結果掛鉤,績效不達標的員工可能拿不到年終獎;
5.法律法規變化: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可能會影響年終獎的分配。
綜上所述,公司不發年終獎是合法的,但如果公司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承諾發年終獎卻沒有履行,勞動者有權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