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禁止員工請假是違法的。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請假理由合理,請假手續正當,公司不允許員工請假是違法的。因為勞動者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權利,公司應當合理批準勞動者的請假申請,公司不得強制勞動。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87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五十條
雙方義務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完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二、違法行為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違法行為的構成要件如下:
1,肯定是違反法律的;
2.違反法律必須是不同程度地侵害受法律保護的社會關系的行為;
3、違法壹般必須有行為人的故意或過失。原則上是構成違法行為的過錯。但如果沒有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還是應當承擔;
4.違法者必須具有法律責任或法律行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