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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總監有哪些風險?

法律主觀性:

財務總監要解決企業的以下問題:1,審計會計報表;2.分析企業的經濟活動;3.組織企業財務預算的編制和日常檢查;4.定期參加會議,接受股東的提問。

法律客觀性:

反保險欺詐指引第十二條保險機構應當指定欺詐風險管理負責人(以下簡稱負責人),並書面告知中國保監會。負責人應當是能夠承擔舞弊風險管理責任的高級管理人員,其職責包括:(1)分解舞弊風險管理責任,明確風險責任鏈;(二)組織實施風險管理措施和內部控制建設措施。(三)監督欺詐風險管理制度和程序的實施;(四)對保險機構欺詐風險管理戰略、規劃、政策和程序提出建議;(五)審查反欺詐職能部門出具的欺詐風險年度報告等文件;(六)向中國保監會報告和接受監管質詢等。保險機構應當為責任人履行職責提供必要的條件。負責人不履行職責或者履行職責遇到困難的,應當向中國保監會提供書面說明。負責人因崗位或者工作變動不能繼續履行職責的,保險機構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另行指定負責人,並向中國保監會報告變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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