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作出決議,普通事項只需要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壹以上通過,重大事項則需要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有限責任公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投票制。因此,壹般情況下,可以依據法律和公司章程進行處理,個別股東的意見不會妨礙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當然,特殊情況下只能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綜上所述,企業可以提供外部擔保。作為擔保人,如果涉及到其他股東的利益,需要召開股東大會。壹般必須有半數以上的人同意提供對外擔保。所以需要按照公司法的規定來處理,以免承擔各種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的,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決定;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以及單個投資或者擔保的金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表決應當經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