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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的責任和風險

法律分析:企業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擔的責任和風險:1。關於經濟責任:(1)由於承擔虛假出資責任的問題不是股東,公司股東不實際出資、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的,應當承擔註冊資本不足的責任,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二)對公司損失的賠償責任。如果公司經營失敗,公司的全部財產將用於償還債務。作為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2.關於刑事責任:公司股東利用公司從事犯罪活動或者其他違反行政法的活動,如偷稅漏稅等,應當由實際行為人承擔責任。如果他們沒有實際參與犯罪活動,他們就不必承擔責任。但是有壹個風險:如果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在別人手裏,他們可能在從事違法活動的時候使用,那麽妳就面臨著被調查甚至被起訴的風險。或者他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從事違法活動,從而作為法定代表人簽字,也會受到牽連。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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