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公司法》的章程有哪些法律規定?

《公司法》的章程有哪些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公司成立後必須具備公司章程,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公司的經營範圍也是公司章程規定的,公司也可以修改公司章程。章程修改權由股東大會行使,修改後辦理變更登記。此外,公司章程還規定了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註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壹條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本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 上一篇:警察濫用權力的具體表現
  • 下一篇:2022年,廈門各區下發全員核酸檢測通知。廈門核酸檢測安排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