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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開藥店規定

零售藥店營業面積不低於40平方米(以廣東省為例,申請市級醫保最低要求為60平方米),墻面平整無塵,地面安裝地磚或木地板。硬件設施齊全,空調、電腦、貨架、櫃臺等等。營業場所應與藥品儲存、辦公等區域分開,包括藥品區(Rx區、OTC區、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專櫃、零配件專櫃、待檢區、退貨區、不合格品區等。)、醫療器械區、保健食品區、普通食品區、日化用品區、中藥飲片區。藥房可根據實際面積和人員數量設置收銀區、咨詢服務區、病人檔案區、顧客休息區和辦公區。

壹、開藥店需要的材料:

1.《藥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擬辦企業批準證書;

3.擬設立企業的組織機構;

4 .營業場所、倉庫布局及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二、開藥店需要的條件:

1.依法具有合格的藥學技術人員;

2.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和衛生環境;

3.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4.有保證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條從事藥品經營活動,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具有依法取得資格的藥師或者其他藥學技術人員;

(二)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和衛生環境;

(三)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四)有保證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符合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制定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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