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額;
3.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4.有助於履行義務;
5.額外出資義務;
6.公司存續期間,不得擅自抽回出資;
7.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義務。
公司股東變更需提交的材料。
公司股東變更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2.公司在公司股東、發起人的出資聲明上簽字,公司蓋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書。公司公章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字;
4.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5.股東或發起人名稱變更證明;
6.新股東或者發起人的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7.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條。
法定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