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
4.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申請:
1.未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未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本公告發布之日後(含試用期)已辦理辭職手續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
3.5年內被認定在公務員錄用或者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有弄虛作假等行為並嚴重違紀的人員。
4.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含試用期)。
5.特崗教師在服務期間不得參加普通崗位的報名。
6.參加德宏州2022年事業單位考試招聘(教育衛生選調、引進研究生)已簽訂就業意向協議的畢業生。
7.依法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