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住房補貼的原則是: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由地方政府根據保障性住房平均價格、平均工資、職工應享受的住房面積等因素具體確定。住房補貼支付給員工。目前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已經實行,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參照執行。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規定面積標準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租住公房的職工,自願退出租住的住房後,可享受住房補貼。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住房補貼辦法和住房面積標準,按照當地政府的規定執行。職工住房補貼:支付給職工的住房補貼金額等於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與職工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補貼面積為規定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標準計算。每個員工的住房補貼由每個員工單位承擔。發放住房補貼應考慮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前職工的工齡。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個:壹是國家撥付的建房資金;二是賣基金的單位;三是單位通過各種渠道籌集的資金。
法律依據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壹條為了完善和規範經濟適用住房制度,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優惠政策,限定邢弢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準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政策性住房。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市、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範圍內,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