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規定,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每個地區管理不了每個地區的企業,所以企業在異地經營時,註冊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也管理不了。所以,我國在法律上禁止企業異地經營是違法的。
擴展數據
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查,可以並處1萬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2、接受警告、限期註冊、責令停業整頓、暫扣營業執照甚至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
3.企業涉及訴訟事項,對企業法人提起訴訟的,由企業住所地法院管轄,法律文書也送達住所地地址。隨意更改住所地址,可能會導致收不到法院文書,失去出庭機會。
4.公司實際經營場所與註冊地不壹致,新公司在原註冊地申請公司住所登記的,地址將被鎖定,公司不能通過年檢。公司註冊地與經營地不壹致。我該怎麽辦?公司註冊在開發區,但在市區經營。
壹般這種情況不被工商局認定,屬於非法經營,可能被罰款1,000元到1,000元。這種情況有兩種選擇:壹是回到開發區原經營地址經營公司;第二,把地址改成現在的辦公室。
法律依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654.38+10萬元以上654.38+10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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