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書有效期多長?
1.公證書中沒有規定的,有效期由公證書使用部門單方規定,壹般不由公證處規定。壹般的民事公證,如出生公證、婚姻公證、親屬關系公證、學歷學位公證、駕駛證公證等。屬於這壹類。申請人應註意向使用公證書的部門咨詢公證書的有效期;
2.公證書證明的法律行為或者文書規定了有效期的,公證書的有效期與其壹致。如果委托書規定的委托期限是三個月,那麽委托書的公證書也是三個月有效;
3.公證書證明的法律行為或者文書的有效期未作規定,但法律行為或者文書處於不確定狀態的,公證書的有效期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經過公證的合同,合同當事人後來同意解除合同,那麽該合同的公證書將無效;再如經過公證的房地產贈與合同,由於贈與人與贈與人未及時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後贈與人死亡無法過戶,贈與合同失效,贈與證書無法使用。
法律依據:《公證程序規則》第47條。
公證書需要領事認證的,根據有關規定或者當事人的委托,公證機構可以代為辦理公證書,所需費用由當事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