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辦理本機關的法律事務,以提高政府機關依法行政水平,依法維護國家利益。公職律師不得向社會提供有償法律服務。
1,為政府及其所屬部門的決策提供法律咨詢,特別是對涉及全局性特點和難點問題的法律論證提供可行性分析;
2.參與接待黨委、政府領導的來信來訪;
3.承辦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4.為政府系統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5、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為公民解答法律咨詢問題。
擴展數據
資格:
1,政府公職律師應符合《律師法》關於律師應取得律師資格和律師執業證書的要求;
2、公職律師為政府宏觀決策提供法律分析和服務,是履行公務員的特殊職責,向社會提供法律援助是政府賦予的義務。所以,都是免費服務;
3.公職律師應具有公務員的地位。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公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