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精神藥物公約》是聯合國管制苯丙胺、LSD等精神藥物的公約,制定於1971。該公約界定了精神藥物的範圍,規定了精神藥物的管制措施,並規定了對違反公約行為的處罰。
3.《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於2008年6月5438+0988年2月19日在奧地利維也納舉行的聯合國通過會議第六次全體會議上通過。這不僅是國際社會,也是聯合國制定的第壹個懲治跨國洗錢犯罪的國際法律標準文件。其主要內容包括:明確界定毒品洗錢犯罪的概念;明確規定了打擊毒品洗錢的刑法手段和締約國的強制性義務;偵查識別毒品洗錢犯罪國際合作機制初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