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始購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初始合同是雙方自願簽訂的,沒有違法因素,壹般都是有效的,合同應該履行。初始合同壹般用於房地產交易。在正式簽訂購房合同之前,開發商可以先於購房人啟動合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02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
2.初始合同和正式合同有什麽區別?
1,內容不同,初始合同壹般只列出必要的條款,比正式合同簡潔很多,正式合同規範更詳細;
2、法律效力不同,初始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與正式合同相比,其證據力略弱,法官不易探究當事人的真實意思;
3.簽約時間不壹樣。初始合同壹般發生在正式網上簽約之前。很多開發商不網簽合同,可能是因為還沒出預售證。建議查看開發商五證是否齊全;
4、後續處理不同:壹般在正式合同簽訂後會備案,即認購書草簽,之後就不備案了,法律也沒有規定房子必須先草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