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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海人才引進和落戶規則變化

法律分析:重點院校引進具有碩士學位和國家中等職業資格證書(技師證書)的人才,是實實在在的政策放松。這兩個條款可以說是這次新版人才引進中明確放寬要求的條款。重點院校(即有落戶名額的單位)引進碩士人才只需要在本單位工作1年,而之前的試點辦法要求在本單位工作兩年。

法律依據:《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請本市常住戶口辦法實施細則》。

第壹條符合下列條件之壹、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註冊、正常經營並依法納稅的機構引進國內人才,適用本細則。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2 .中央單位在滬分支機構和總部設在上海的單位分支機構。

3.地區或行業主管部門推薦的其他分支機構。

4.《辦法》第五條第(四)項第14項確需引進人才的分支機構。

第二條用人單位應當與引進人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並依法在上海繳納社會保險費。引進人才壹般應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對特別優秀或急需的,年限要求可適當放寬。引進人才的工作地點壹般應在上海。

第四條人才引進重點機構包括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承擔單位、跨國公司在滬地區總部、貿易總部和地區總部投資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R&D中心、本市重點行業和重點區域主管部門推薦的重點用人單位(含成果轉化成績突出的本市國家大學科技園)。其中,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處於正常運行狀態且在有效期內,用人單位可申請引進項目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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