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屆滿後喪失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的權利;
2.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約定期限屆滿後債務人不履行債務並出具無還款日的債務票據的,視為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債務票據的第二日起重新計算訴訟時效(3年);
3.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即沒有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但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4.對於不規範的民間借貸,借款人明確拒絕還款的(當然借款人會證明其已明確拒絕還款),自借款人明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三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5.對於超過訴訟時效的民間借貸,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的,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債權債務關系受法律保護。
起訴未付貨款的程序:
1,寫投訴;
2.帶著證據和訴狀到法院立案,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後,會安排開庭審理民事案件;
4、法院裁定對方上訴的,將走二審程序;
5.判決生效後,可以向本院執行局申請執行判決。
綜上所述,壹般來說,當我們缺錢的時候,我們會選擇向朋友借錢,這在某種意義上屬於民間借貸的範疇,但是這種借錢也有不還錢的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