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首付是購房合同中的壹個條款。不簽購房合同就交首付,沒有法律保障。如果開發商後期簽訂購房合同,拒絕全額退還房價,消費者將被迫接受壹些霸王條款,比如房價突然上漲,如果不簽訂購房合同,開發商甚至有可能將壹房二賣,與另壹個房主簽訂合同。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壹)假借訂立合同,惡意協商的;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擴展數據:
本合同的無效、解除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中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獨立條款的效力。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責任。
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由此取得的財產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或者第三人。
人民網-煙臺市民買房首付20多萬?開發商遲遲不簽合同。
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