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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降價產品後,商場可以要求退還二次降價後的差價嗎?

如果妳簽訂了正常的購物合同,消費者其實無權要求自願退還差價,因為這本身就是正常的交易行為。另壹方面,如果消費者買了房子之後房價上漲,開發商會要求之前的消費者主動補錢嗎?

法律分析

1.如果妳買衣服時商場有明確承諾:“壹段時間內再次降價,退還差價”,妳可以主張商場返還現金,否則,妳的主張沒有法律依據。

2.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的義務,並由經營者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3.法律沒有規定彌補差價。雙方有約定的,可以要求商家按照約定補足差價;沒有約定在上述範圍內必須退貨。

個人推薦

如果商家明碼標價,不存在脅迫、威脅、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同時買的東西沒有質量問題。根據法律規定,妳的買賣行為受法律保護,不能因為商場在2 ~ 3天內降價就申請退還差價。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

經營者以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的,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壹)消費者訂購的商品;(2)新鮮易腐;(三)消費者在線下載或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4)報刊投遞。除前款所列商品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的其他不適宜退貨的商品,不屬於無理由退貨。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貨之日起七日內退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貨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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