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購原材料增值稅專刊中註明的3000萬元價格,是“采購成本”中的“進價”,與運輸保險等相關稅費壹起構成“采購成本”,即存貨的“歷史成本”。
2.原材料歸集成本為2800萬元,其中2800萬元為賬面價值,為賬面余額減去累計折舊準備後的金額。如采購原材料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價格為3000萬元(不含運輸保險等相關稅費),月末賬面余額為3000萬元,計提存貨跌價準備200萬元。賬面價值= 3000-200 = 2800萬元。
3.賬面價值通常是指取得資產的概念,即“購買成本”,即存貨的“歷史成本”;賬面價值和賬面余額是資產入賬後持有期的概念。
政策基礎
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2014修訂)
第四十二條(1)歷史成本。在歷史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取得時支付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或者按照取得時支付的對價的公允價值計量。
第四十三條?企業在計量會計要素時,壹般應采用歷史成本。
企業會計準則第65438號+0-存貨(2006)
第六條存貨的采購成本包括買價、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和其他可歸屬於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
第二十壹條企業存貨毀損的,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後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存貨的賬面價值是指存貨成本減去累計折舊後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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