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皮草:對於貪汙62以上的,剝皮草是殘忍的。這個刑法要求把犯人的肌肉全部拔掉,然後斷掉手指和手,壹點壹點剝掉膝蓋。剝下人皮後,用稻草和石灰填滿,然後把貪官放在他曾經做官的法庭旁邊。下壹任官員看到就不敢再貪汙了。
抽腸:人活著的時候把腸子拉出來,讓犯人親眼看著腸子出來,把人綁在柱子上,刮鉤子,用繩子綁石頭,據說還用馬來拉腸子,真的很殘忍。
刺心:刺心很好解釋,就是用什麽東西刺心,高興的時候用刀,折磨的時候用大針,壹針壹針的刺,沒紮幾針人就死了。
用殘酷的法律嚴懲貪官,最後把他們都殺了。就這樣,朱元璋覺得為什麽會有那麽多貪官,殺壹波又壹波。其實這是朱元璋給自己找的理由。他不僅殺貪官,還殺不聽他話的人。他想要絕對的皇權,每個人都得聽他的。從胡到李善長,十幾年終於殺了十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