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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的各種刑具中,朱元璋發明的哪些刑具最可怕?

明初腐敗還是挺嚴重的,普通的死刑嚇不倒那些官員。朱元璋在普通刑法的基礎上增加了“剝草”、“抽腸”、“刺心”等刑罰,被稱為明朝三大酷刑。他說,因為控制腐敗只是為了被後人美化朱元璋,他只是想保住自己的皇位,讓人們怕他。他是皇帝,沒有人比他更強大。加刑只是為了鞏固皇權。

剝皮草:對於貪汙62以上的,剝皮草是殘忍的。這個刑法要求把犯人的肌肉全部拔掉,然後斷掉手指和手,壹點壹點剝掉膝蓋。剝下人皮後,用稻草和石灰填滿,然後把貪官放在他曾經做官的法庭旁邊。下壹任官員看到就不敢再貪汙了。

抽腸:人活著的時候把腸子拉出來,讓犯人親眼看著腸子出來,把人綁在柱子上,刮鉤子,用繩子綁石頭,據說還用馬來拉腸子,真的很殘忍。

刺心:刺心很好解釋,就是用什麽東西刺心,高興的時候用刀,折磨的時候用大針,壹針壹針的刺,沒紮幾針人就死了。

用殘酷的法律嚴懲貪官,最後把他們都殺了。就這樣,朱元璋覺得為什麽會有那麽多貪官,殺壹波又壹波。其實這是朱元璋給自己找的理由。他不僅殺貪官,還殺不聽他話的人。他想要絕對的皇權,每個人都得聽他的。從胡到李善長,十幾年終於殺了十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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