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戶欠款的處理方式如下:
(1)協商。如果別人不還錢,約定還款期限到期後,可以協商分期還款等。
(2)訴訟。如果不能達成壹致,債權人可以憑身份證、戶口本、起訴狀、借條等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判決對方當事人還錢,對方當事人在判決規定的期限內仍不還錢的,債權人可以在法院判決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內向作出判決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托付單。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以索回欠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符合本法第壹百二十二條規定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
二、不還款的後果是什麽?
不付款的後果如下:
1,產生逾期費用,包括罰息和違約金;
2.影響個人信用記錄。如果貸款企業沒有金融許可證,欠款不會上報征信局,不會影響妳的個人信用記錄。但起訴到法院仍拒不返還的,可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情節嚴重的,將構成犯罪,需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如果當事人惡意拒不履行或者逃避債務,就上升到犯罪的層面,應當對惡劣行為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