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補貼按申請時間在元旦、6月1日、9月底發放,不定期補貼隨時申報發放。
公司工會困難補助壹年發壹次。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加入了工會組織,所以如果生活有困難,可以向工會申請困難補助。申請困難補助的工會會在年底給有困難的員工發放壹定的生活必需品,比如壹些米面油。壹般這種分配壹年壹次,平時沒有。
綜上所述,困難職工先提出申請,經基層工會兩名以上工作人員走訪調查了解家庭收入和困難原因後,由縣、區總工會和市職工服務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困難職工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比對,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救助。
法律依據:
中央國家機關困難職工補貼實施辦法(試行)
第七條
繳費時間補貼分為定期補貼和不定期補貼。定期補貼分為三個時間段:困難職工補貼,當年6月30日前申報,165438+,元旦、春節期間發放;殘疾兒童津貼,當年5月10前申報,兒童節前發放;中央財政助學金在當年8月15前申報,9月底前發放。重大疾病和失獨家庭補助實行隨時申報、隨時討論批準、隨時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