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就有依法治國的傳統。今天,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我們需要借鑒它,取其精華,用其所用。
古代“法”與現代“法”的內在傳承縱觀中國古代法律傳統的發展過程,歷代的法治思想和實踐各有不同,但各種形式的法治所蘊含的價值標準和道德觀念是相對穩定的。
這些價值觀念和道德觀念,日積月累形成了中國的法治精神,壹直傳承至今。要理解其中蘊含的文明品格和內在含義,我們不妨看看“法”字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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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古代法律制度蘊含著非常豐富的智慧和資源,中華法系在世界幾大法系中獨樹壹幟。要註意研究中國古代法律傳統及其得失,挖掘和繼承中國法律文化的精華,汲取營養,取其精華,用其所長。”
這就要求我們在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過程中,積極借鑒中國傳統法治精神的精華。法律的公正性、完整性和懲罰性是古代“法”所蘊含的最基本的精神內涵,也是我們建設中國特色法治不可或缺的內在傳承。
現代“法”相對於古代“法”的進步春秋戰國時期百家爭鳴之時,法家提出了以強兵為政治目標的法治國家思想,並以此為口號實踐了壹系列改革措施,為建立“大壹統”的封建國家做出了突出貢獻。今天,我們提倡依法治國。雖然兩者只有壹字之差,但本質上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