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有效性需要以下條件: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是真的;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股東協議符合下列條件的股東協議有效。股東協議的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對股東大會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但公司連續五年盈利並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的條件;公司合並、分立或轉讓其主要財產;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通過決議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續。股東協議是指股東之間就設立公司的某些權利和義務達成的協議。如股東姓名、出資額、出資比例、分紅等。股東協議的內容是發起人股東在公司設立過程中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屬於發起人股東之間的任意約定。
綜上,依法簽訂的股東合同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意思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第153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