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基層和生產壹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壹線工作經歷是指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的工作經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基地(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實習或參加企事業單位項目研究,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軍隊團及團以下相當單位的工作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直屬機關的人的經歷也可以算是基層工作經歷。
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招聘崗位,是指“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三支壹扶”或“大學生西部誌願服務”等四類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錄用中被查出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現役軍人、試用期公務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被開除未滿5年的公務員。
以及法律禁止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得申請。報考人員不得以回避關系報考該招聘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