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二十三條:企業出售、轉讓、報廢、毀損固定資產,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後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為固定資產成本扣除累計折舊和累計減值準備後的金額。
固定資產盤虧造成的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法律分析:固定資產折舊時: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折舊,從下月起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下月起停止折舊。全額折舊後,無論能否繼續使用,都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
法律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二十三條:企業出售、轉讓、報廢、毀損固定資產,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後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為固定資產成本扣除累計折舊和累計減值準備後的金額。
固定資產盤虧造成的損失,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