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就有這樣壹個案例,四個打假人被告上法庭。對於這個結果,很多商家都很舒服,因為他們遭受了很多職業打假人的敲詐。在這次事件中,四個造假者聲稱過去買了商家的食品,吃壞了肚子,要求店家賠償醫藥費,而且金額很高。他們接連向8名超市經營者勒索現金和香煙。其中,李參與犯罪8起,價值人民幣39320元,也是4人中犯罪金額最高的壹人。
那麽他們這樣做違反了什麽法律呢?讓我們壹起仔細討論這個話題。根據本案,他們已經犯了敲詐勒索罪,將以敲詐勒索罪被起訴。以吃壞肚子為由向商家索要高額醫藥費,無非是敲詐勒索,而且他們也沒吃過這些過期食品,完全是騙人的。他們不是出軌,只是單純的出軌。其中兩名犯罪嫌疑人還向受害人索要7000元和1500元現金用於碰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