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在組織中是壹個相對的概念。雇主擁有控制權、土地和資本,也是知識產權的擁有者;其實所有的財富都是員工貢獻的。在壹個實體內,組織(法人)是雇主;內外的壹切活動都由法人代表管理和體現,法人代表壹般意義上是老板,但實質上法人代表也是員工。
雇員是指被雇用的任何個人,如被雇來做各種雜務的工人、法律顧問、律師、會計、攝影師和其他類型的工人。
員工分為很多階層,比如藍領和白領,企業的管理層和普通工人,政府高官和普通公務員,大學教授和普通助教,餐廳有經理和服務員(侍應生)等等。
誌願者通常不屬於員工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