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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風險及防範措施

法律分析:壹、廉政風險(壹)思想道德建設;(二)組織實施人事紀律;(三)招標、采購和工程承包;(四)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五)落實“三大”制度;(六)私設金庫、揮霍浪費、索賄受賄等。二。預防和控制措施(壹)總體預防和控制要求

通過廉政風險防控管理,提高黨員學院領導幹部自覺接受監督、主動參與監督、積極化解廉政風險的意識;推進職責明確、民主決策、程序公開、管理規範,有效監督權力運行;逐步形成廉政風險防控的長效機制,不斷深化學院預防腐敗工作。

法律依據:廉政風險點防控責任追究和規範權力運行制度辦法第壹條為認真落實廉政風險點防控和規範權力運行制度工作,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懲防體系建設, 查處違反廉政風險點防控管理和規範權力運行制度的行為,提高廉政風險點防控管理水平,加強權力運行依法行政。 根據《中國×××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黨內紀律處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臺灣事務辦公室實際,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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