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名義上的法人怎麽可能不承擔責任?

名義上的法人怎麽可能不承擔責任?

法律分析:名義法定代表人免責方式:名義法定代表人有免責約定的,可以依法免責。根據法律規定,名義法人是指壹方同意另壹方僅以名義參與公司設立,而實際不出資。公司註冊資本由對方出資,不出資的壹方是名義上的法人。法定代表人壹般代表法人,需要承擔公司的責任,但有免責協議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免除相關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條具備法人條件的下列企業,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法人登記:

(壹)全民所有制企業;

(二)集體所有制企業;

(3)合資企業;

(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

(5)私營企業;

(六)依法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其他企業。

第七條申請企業法人登記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設施;

(三)有符合國家規定並與生產、經營和服務規模相適應的資金和從業人員數量;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五)經營範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

第十七條企業法人變更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經營範圍、經營方式、註冊資本、經營期限,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應當申請變更登記。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參考!

如果妳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妳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

  • 上一篇:如何應對公職人員的不誠信行為
  • 下一篇:關於亞倫和武術。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