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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後如何檢驗卡車?

10年後,貨車年檢次數為半年壹次。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在10使用年限內應當每年檢驗壹次;

2.這些車輛超過使用年限10年時,需要每半年檢驗壹次;

3.實施車輛年檢時,車主必須攜帶行駛證、有效保險單和車船使用稅憑證;

4.如果車輛沒有按時參加年審,可能會被罰款、記分甚至強制報廢。

貨車檢查規則:

1,新車上牌後首次年檢時間:新註冊的貨車自註冊之日起2年內免檢;

2.2至6年內的年檢頻率:2至6年內的貨車每年檢驗壹次;

3.6年至10年內的年檢頻率:6年至10年內的貨車每6個月檢驗壹次;

4.10年以上的年檢頻率:10年以後的卡車每年檢驗壹次。

綜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貨車在10使用年限內需要每年檢驗壹次,10使用年限後每半年檢驗壹次,車主需要攜帶相關證明文件。不按時參加年審可能會被罰款、記分,甚至強制報廢車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自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時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5年內載客汽車每年檢驗1次;5年以上,每6個月1次;

(二)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在10年內每年檢驗1次;10年以上,每6個月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1次;6年以上,壹年1次;15年以上,每6個月1次;

(四)摩托車每2年檢驗壹次,4年內1次;4年以上,壹年1次;

(5)拖拉機等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的檢驗周期內通過安全技術檢驗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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