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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賣婦女兒童罪是什麽意思?

法律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罪是指行為人以出賣為目的,通過拐賣、綁架、收買、販賣、接送、轉移婦女、兒童等方式達到目的。拐賣婦女兒童罪中的兒童是指14周歲以下的男女兒童,所以14周歲以上的男性不受保護。另外,本罪的目的是出賣,而拐賣兒童罪不要求有出賣的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壹)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強奸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引誘、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強迫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以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向境外販賣婦女、兒童的。

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賣、綁架、收買、販賣、接送、轉移婦女、兒童的行為之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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