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壹款之罪,除被害人不能告訴,或者因受脅迫、恐嚇而不能告訴的以外,只有告訴的,才予以處理。第二百六十條之壹虐待被監護人、老年人、病人、殘疾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第壹款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五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接受家庭教育指導,營造良好、和諧、文明的家庭環境。* * *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員,應當協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55條,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