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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問題!

如果有證據證明口頭協議的存在,則該口頭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條* * *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訂立。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但如果沒有證人(兩個或兩個以上不相關的人),沒有證明口頭協議存在的許可,就很難認定口頭協議。

擴展數據:

概念:口頭約定是約定的壹種,但有明顯的局限性。指的是口頭達成的沒有書面形式的協議,壹般具有法律效力。

口頭協議相當於書面合同。

法律規定某些種類的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簽署,否則必須有第三方的證明或供詞。

口頭協議也是壹種重要的合同形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書面形式外,人們可以口頭訂立合同或協議。

口頭約定,只要其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壹方未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雙方沒有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雙方不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沒有損害公眾的利益;

訂立合同的主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

如果意思表示真實,本合同成立並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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