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森林防火滅火指揮部的統壹部署,自2022年9月12日起,全省進入森林防火關鍵期。鑒於我市持續高溫幹旱,森林火險等級高,為切實加強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預防森林火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特發布此命令:
壹、禁火時間
即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
第二,禁火區
本市行政區域內森林、林木、林地和距森林邊緣100米以內的區域。
第三,禁止內容
(壹)禁止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禁火區;
(二)禁止在禁火區吸煙、野炊、取暖和玩火;
(三)禁止在禁火區內冶山、焚燒染病樹木、未經批準進行動火作業;
(四)禁止在禁火區焚燒荒地、稭稈、埂草和草木灰;
(五)禁止在禁燃區焚燒蠟燭、熏香和紙張、燃放煙花爆竹和燈籠。
4.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本禁令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條例》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內森林資源分布情況和森林火災發生規律,科學劃定森林防火區,並向社會公布。
六、全市幹部群眾應積極參與森林防火,自覺遵守森林防火規定,發現違法用火和森林火災,立即撥打森林防火電話舉報。
森林火災舉報電話: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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