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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應對私刻公章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私刻印章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已經造成嚴重後果的,如利用非法制作的公章進行嚴重犯罪活動,造成嚴重後果的,根據不同情節和損失程序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私刻、偽造、變造公章的,應以擾亂公共秩序罪論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參考資料: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國刑法

百度百科-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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