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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

第二十七條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絡、幹擾他人網絡正常功能、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專門用於從事侵入網絡、幹擾網絡正常功能和防護措施、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活動的程序和工具;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不得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服務。

2.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處理、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泄露他人個人信息;不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

第六十六條違反本法規定處理個人信息,或者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個人信息保護義務的,由履行個人信息保護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責令違法處理個人信息的應用程序暫停或者終止提供服務;拒不改正的,處以壹百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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