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誹謗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
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而在信息網絡上傳播,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傳播,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壹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網絡安全法》第47條規定:
網絡運營者應當加強對用戶發布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傳播的信息,應當立即停止傳播,采取消除等措施,防止信息傳播,保存相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擴展數據
網絡謠言產生的原因:
社會生活的不確定性為謠言的產生和傳播提供了溫床;
科學知識的缺乏為謠言的傳播提供了機會;
社會信息管理的滯後為謠言的傳播提供了機會;
地方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和少數黨員幹部的紀律性下降,增強了公眾的不信任;
在國外,國內壹些媒體和群眾漠不關心,助長了政治謠言的傳播;
網絡推手、網絡水軍制造謠言,強化謠言傳播,挾持網民意見;
商業利益的驅動是謠言的經濟動因。
報紙-為“楊振寧去世”的謠言道歉!網友:“自我懲罰”是什麽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