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律文件:代表他人撰寫、修改和審閱法律文件。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時間等因素,通過協商每份文書收費在600-2000元之間;
3.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費用在2000-10000元/件之間協商。
4.代理律師公證:律師公證事務不同,交涉費在1500-3000元/件之間;
5.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托人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的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在1.5萬-2萬元之間。
6.律師調查:費用根據調查項目協商。
法律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壹條為了規範律師服務收費,維護委托人和律師的合法權益,促進律師服務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價格法》、《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和獲準執業的律師收取的費用。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三條律師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律師事務所應當便民利民,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服務成本,為委托人提供便捷、優質的法律服務。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四條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