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是當權的統治階級為了維護其政治統治和經濟利益,按照自己的意誌,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應當承擔什麽刑事責任,對犯罪分子給予什麽刑事處罰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刑法可分為廣義刑法和狹義刑法。廣義的刑法是所有刑事法律規範的總稱,狹義的刑法僅指刑法典,即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與廣義刑法和狹義刑法相關聯,刑法也可以分為壹般刑法和特殊刑法。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實際上是指刑法典。特別刑法是指只適用於特定人、特定時間、特定地點、特定事件(罪名)的刑法。在我國,它還指單行刑法和附屬刑法。
違法犯罪的危險後果:
1,侵犯被害人的財產、生命權、健康權等。;
2.對被害人家庭造成間接傷害的;
3.罪犯的人身自由和政治權利也可能被國家強制剝奪;
5.對社會是有害的,會對社會造成壹定的危害。
綜上所述,廣義的刑法是指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壹切法律規範的總和。違反刑法規定的個人或者單位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條
為了懲罰犯罪,保護人民,根據憲法,結合我國同犯罪作鬥爭的具體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本法。
第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壹切犯罪行為作鬥爭,以維護國家安全、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