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異地就醫門診統籌費是指參保人在廣州市定點醫療機構參加門診統籌時,由上海市基金會為其支付的壹種現金報銷方式。此費用適用於在上海但在廣州就醫的被保險人。具體來說,參保人異地就醫需要到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費用由醫保基金支付。門診的話,上海基金會報銷80%的費用,其余自費部分需要參保人自己承擔。參保人如需使用此項費用,需持有效醫療保險憑證及相關醫療費用發票,通過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上海基金會申請報銷。需要註意的是,廣州市異地就醫門診包幹費用只適用於廣州市範圍內的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對於不在指定範圍內的自費項目和醫療機構,需要參保人自行承擔費用。
異地門診包幹費用如何申請報銷?參保人就醫後需取得相關醫療費用發票等材料,在規定期限內通過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上海市基金會申請報銷。具體申請流程請咨詢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上海基金會。
廣州市異地就醫全包費是廣東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中的壹項福利政策,為參保人員提供便捷的醫療報銷服務。參保人在異地就醫時,應認真了解相關政策法規,依法享有權益。
法律依據:
《廣東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第四十壹條參保人在異地就醫期間,到當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醫療費用,參保人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範圍內的醫療費用,可按80%的比例現金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