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事情的來龍去脈周某和田某原本是無話可說的好閨蜜,而周某的前夫田某也曾是校友,所以當周某的前夫在2016向田某借款40萬元時,田某直接答應了。但後來,周前夫只還了654.38+萬元後,就沒有了消息。田還把周某和前夫壹起告上了法庭,周某的前夫也表示上了法庭後會及時還款。誰知打官司後,周的前夫又食言了。這讓田覺得自己被周和前夫欺騙了。
於是,壹怒之下,在朋友圈大罵周,並使用惡人先告狀、早晚遭報應等攻擊性的難聽字眼。看到朋友圈的內容後,周某覺得很難過,因為覺得周某損害了自己的名譽,所以選擇了直接報警。經審理,田某的行為確實傷害了周某,故直接判其在朋友圈向周某公開賠禮道歉,並罰款1000元。
02.不能在朋友圈隨意攻擊別人。很多人可能會覺得朋友圈是自己的私密場所,但其實朋友圈是壹個開放的地方,因為畢竟還有很多人,除了自己的親人朋友,肯定會有壹些不認識的人。因為這個女朋友欠錢不還,生氣罵了他壹會,有什麽壞處?但如果妳這麽想,那就是無知的表現。這個女朋友欠錢不是他的問題。我們要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不是在朋友圈這樣的地方公開攻擊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