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喪心病狂的行為被人們所不齒,而當我們認識死者家屬的時候,也有壹種辛酸感和同情感。這種行為真的是壹個家庭無法接受的。抓捕人販子也是嚴重違法的。我國法律還規定,拐賣兒童的,根據犯罪程度,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罰金或者死刑。也是為了凈化社會環境,防止類似女孩的悲劇發生。如果罪犯沒有拐賣女孩,就不會有後來的強奸殺人。壹個鮮活的生命也悄然離我們而去。那種心痛是任何人都無法接受的。
日常生活中應該如何管理和照顧孩子,防止孩子落入不法分子手中?那麽只有壹種可能,就是要時刻防範孩子的安全。父母要經常教育孩子,要防止現實中的誘惑,比如好吃的,好玩的,要警惕陌生人給的壹切。還要教他們記住家長和老師的聯系方式,甚至是110。必要時尋求幫助,教孩子如何逃生,比如面對危險跑到人多的地方,跑到有銀行和商店的地方,直接向他們求助。好人多,壞人壹定要防。無論在哪裏,壹定要提醒孩子多註意人身安全,時刻警惕陌生叔叔阿姨與孩子的溝通交流。家長要註意孩子的健康和活動範圍,切不可讓孩子成為壞人的目標。
我們都為貴州17歲女孩的死感到同情,但我們壹定要從中學習教育孩子的方法,讓孩子時刻警惕自己的安全,只有這樣,他們的生活才能更好。遇到困難時,家長也要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和家人。